毕业论文的质量是衡量教学水平的重要指标,同时也是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。根据学校《关于落实我校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通知》(师教培养〔2019〕118号)以及相关规定,我院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成立法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
组长:袁治杰
组员:韩赤风、张桂红、徐胜萍、左坚卫、夏扬、冷罗生、刘培峰、何静
二、工作小组人员分工
姓名 | 职责 |
袁治杰 | 统筹整体、指导分工、明确工作安排 |
韩赤风 | 负责民商事法学教研中心整体工作安排 |
张桂红 | 负责国际法学教研中心整体工作安排 |
徐胜萍 | 负责诉讼法学教研中心整体工作安排 |
左坚卫 | 负责刑法学教研中心整体工作安排 |
夏扬 | 负责基础理论法学教研中心整体工作安排 |
冷罗生 | 负责经济法学与环境保护法教研中心整体工作安排 |
刘培峰 | 负责宪法与行政法学教研中心整体工作安排 |
何静 | 负责整体协调工作 |
四、日程安排
时间 | 内容 | 备注 |
2019年11月6日18:30 | 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动员会 (2016级法学专业、2017级法学双学位) | 提前二十分钟签到 |
2019年11月11日11:00前 | 向学院报送毕业论文选题或选题方向(如已确定导师,请提前与导师沟通商定论文题目) | 原则上一人一题 |
2019年11月15日 | 学院公布学生论文指导教师名单 | 法学院网站 |
2019年11月16日 | 学生开始撰写开题报告 | 开题报告见附件4。开题报告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,完成后须经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。 |
2019年11月28日 | 向学院提交论文开题报告
| 特别注意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必须签署意见,不能只简单填写同意或同意开题字样。 |
2019年12月1日—2020年3月31日前
| 完成论文初稿并请指导教师审阅
| 填写《论文指导记录册》 指导教师签署意见,一次指导记录单独放在一页,且每次指导记录需单独签字,至少应填写5次。 |
2020年4月7日前 | 完成论文修改稿并请指导教师审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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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4月14日前 | 学生向指导教师交论文定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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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4月15日-23日 | 毕业论文检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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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4月28日-5月20日 | 各中心组织学生论文答辩。若需学院安排答辩秘书,请提前与学院联系。 | 各中心主任确定毕业论文答辩时间、地点及要求,最晚于答辩前3日在法学院网站上公布答辩时间、地点并通知学生。学生应将论文在答辩前3日交答辩组老师审阅。 |
2020年5月21日-5月30日 | 答辩结束后将答辩记录表、毕业论文评定表签署意见后交学院;同时提交优秀论文名单等相关材料。学生根据答辩意见修改论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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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5月31日 | 登录成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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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6月1日-6日 | 学生打印装订并提交毕业论文及电子版。学院总结及评优。 | 论文装订顺序: 1.封面(封二需签名) 2.开题报告 3.答辩记录表 4.论文评定表 5.论文 6.论文指导记录册 |
2020年6月8日 | 学院向学校报送相关数据表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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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其他事项
1.认真学习《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条例》,写作规范遵循《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》;注释体例依照《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学位论文注释体例与参考文献格式(定稿)》。
2.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将开展毕业论文工作指导的过程性检查,重点检查开题报告的完成、毕业论文工作的进展、优秀毕业论文质量等情况。
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
2019年11月1日